上海泛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2024-06-19
2014年欧盟发布了2014/517/EC指令(同时废止了2006/842/EC指令),该指令明确提出对若干高GWP制冷剂实施禁用,并通过逐步削减二氧化碳当量排放来实现***目标。欧盟第517/2014号法规,在加强原有措施的基础上,进一步引入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,例如将不饱和HCFCs和HFCs也纳入管制目录,确立了HFCs类物质的淘汰时间表;禁止含氟气体在多数新型设备中的使用;规定公司对于含氟气体的进、出口、生产等进行上报的强制义务;规范相关设备的定期检查、维修、回收以减少含氟气体排放。目标是在2030年将含氟气体的排放量降至2014年的三分之一。 新指令主要采取两大措施:减少泄漏以及禁用含氟气体。该指令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,且欧盟计划在2017年评估指令实施的效果及影响,在此基础上有可能修改有关的条款。针对制冷剂泄露,强调制冷设备的泄露检测和防范,并针对不同的充注量规定了不同的检测频次。含有3kg以上含氟制冷剂系统,每年一次泄露检测;30kg以上,每半年检测一次;300kg以上,每季度检测一次。对于维修和机组报废,则需要有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正确的回收和讲解处理。禁用措施包括两个方面:在未来某个时间点针对某些设备直接禁止高GWP制冷剂的使用,无论是维修还是新造系统;同时,逐步削减含氟制冷剂总量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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